油墨标准于2016年立项,内容涵盖了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针对油墨生产及印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综合考虑了油墨使用时,其迁移或剥落至食品的风险,制定了本标准。本标准进一步补充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关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标准空白,并为油墨的生产和使用提供合规依据。
02范围
适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其形成的印刷油墨层。
预期印刷在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上,直接接触食品或间接接触食品但其成分可能转移到食品中的油墨。也包括与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
根据是否与食品直接接触,可分为两类: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和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
作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一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的规定。
为了控制油墨的生产过程,要求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生产企业应通过原料选择、生产过程控制、产品信息传递等措施控制油墨产品的安全风险。
为了控制印刷环节的安全性,要求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印刷企业应通过包装设计、印刷过程控制等措施控制来源于油墨的安全风险,在达到预期印刷效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减少油墨的使用量。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的生产及印刷过程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31603-2015)的相关规定。
为了厘清油墨基础原料与添加剂的管理范畴,标准在原料要求部分按照基础原料和添加剂分别进行规定。对于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考虑到其直接接触食品,迁移或剥落至食品中的风险较高,因此其基础原料物质和添加剂都应使用可直接加入食品中的物质;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与食品间有印刷基材阻隔,其迁移或剥落至食品中的风险相对较小,但为了保证油墨的安全性,要求基础原料应为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础原料,对使用的着色剂采用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具体要求见下表。
产品分类 | 原料分类 | 要求 |
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 | 基础原料 | 应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及相关公告中批准使用的物质,其质量规格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
添加剂 | ||
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 | 基础原料 | 不应使用基于铅、汞、镉、铬(VI)、砷、锑、硒元素或其化合物的着色剂,所用着色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 9685-2016)中对于着色剂的纯度要求;其他基础原料应为我国批准用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基础原料。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所使用的基础原料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 |
添加剂 | 应符合GB 9685及相关公告的要求。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所使用的添加剂也可用于间接接触食品用油墨。 |
油墨中的安全风险主要来源于可迁移物质,其来源包括原材料种类、非有意添加物、反应副产物等多个方面。标准中对于油墨中允许使用的基础原料、添加剂等均规定应为我国批准使用的物质,而并未规定具体的油墨允许使用的着色剂名单,且着色剂是重金属及芳香胺的重要来源,因此重点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及印刷有油墨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重金属和芳香族伯胺的限量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文章来源《食品伙伴网》
技术要求 | 项目 | 限量要求 | 相关说明 | |
感官要求 | 感官 | 油墨层无脱落、黏粘现象,无异臭、不洁物等 | ||
浸泡液 | 迁移试验所得浸泡液不应有异常色、浑浊、沉淀、异臭等感官性能的劣变 | 仅适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层。 | ||
理化指标 |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油墨 | 铅(Pb)/(mg/kg) | ⩽10 | 以油墨干重计。 |
汞(Hg)/(mg/kg) | ⩽10 | |||
镉(Cd)/(mg/kg) | ⩽5 | |||
铬(Cr)/(mg/kg) | ⩽25 | |||
砷(As)/(mg/kg) | ⩽5 | |||
印刷油墨层 | 总迁移量/(mg/dm2) | ⩽10(婴幼儿专用⩽60mg/kg) | 仅适用于直接接触食品的印刷油墨层。 | |
高锰酸k消耗量/(mg/kg) 水(60°C,2h) | ⩽10 | |||
重金属(以Pb计)/(mg/kg) 4%乙酸(体积分数)(60 C,2 h) | ⩽1 | |||
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mg/kg) | 不得检出 (检出限=0.01mg/kg) | 仅适用于含有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氮类着色剂等可能产生芳香族伯胺类物质的印刷油墨层。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公告中规定了迁移限量的芳香族伯胺,其限量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